各区卫生健康委,市卫生健康监督所,市疾控中心:
为掌握本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,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工作安排,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在2020年1月至7月,对本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调查。现将《北京市重点行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调查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抓好落实。
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2020年1月13日
北京市重点行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
检测与调查工作方案
为掌握全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等情况,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,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在2020年1月到2020年7月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调查工作。
一、工作背景
近年来,随着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结构调整,全市职业病危害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。为全面掌握我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、接触危害人群、产生危害水平等情况,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。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工作要求,2020年1-7月在全市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。
二、工作目标
1.通过检测,掌握全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、接触危害人群、产生危害水平等情况,为进一步加强监管提供科学依据。
2.通过调查,督促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,依法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,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,不断提高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水平。
3.通过检测与调查,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,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知晓率,推动全市尘肺病攻坚行动和职业病防治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。
三、区域及范围
1.区域:北京市行政区域内。
2.范围:本次检测与调查的重点行业领域是采矿业;制造业;电力、热力、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;建筑业;批发和零售业(加油站);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;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(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);涉及核技术应用、放射性作业的医疗机构等单位。
四、完成期限
本次现场检测与调查工作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,各机构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。
五、任务划分
按照招投标程序产生的12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对全市重点行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720家用人单位进行检测与调查。
序号 | 区域或行业 | 检测数 | 检测机构(简称) | 备注 |
1 | 东城区 | 0 | 化工职防院 | 含医疗机构 |
2 | 西城区 | 30 | ||
3 | 海淀区 | 42 | ||
4 | 石景山区 | 12 | ||
5 | 朝阳区 | 51 | 劳保所 | |
6 | 丰台区 | 41 | 蔻凯恒安 | |
7 | 房山区 | 50 | 云帆沧海 | |
8 | 门头沟区 | 10 | ||
9 | 大兴区 | 79 | 中瑞环泰、蔻凯恒安 | |
10 | 通州区 | 49 | 谱尼测试 | |
11 | 昌平区 | 95 | 安华鼎仕、职研中心 | |
12 | 顺义区 | 70 | 华测检测 | |
13 | 怀柔区 | 61 | 奥莱国信 | |
14 | 密云区 | 33 | 振兴计量 | |
14 | 平谷区 | 25 | ||
16 | 延庆区 | 15 | 职研中心 | |
17 | 亦庄开发区 | 57 | 德康莱 | |
合计 | 720 |
六、检测与调查内容
1.完成用人单位检测与调查名单,包括用人单位名称、法人代表、注册类型、职工总数、接触危害人员类别人数、单位地址、联系电话等信息,样式另发。
2.完成检测报告,对每家用人单位按照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》和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》等法规要求及时出具检测报告,该报告作为用人单位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(涉及高温岗位的,检测时间必须在6月份进行)。
3.各机构以承担任务或区域为单位对检测与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,并起草本区域在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情况报告。
七、工作要求
1.各区卫生健康委要积极协调被检测单位,为机构开展检测与调查提供方便。要组织对辖区的检测与调查工作进行协调督导,掌握工作进展,督促各用人单位积极配合,确保机构按时完成任务。
2.市、区卫生健康委要及时监控调查数据特别是检测报告的质量。要按一定比例抽取各机构完成的检测报告进行抽查,确保各检测报告规范、真实、准确。
3.各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质量控制。严格按照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》和各项国家标准开展工作。确保辨识清楚,采样规范,数据准确。坚决杜绝缺项、漏项、错项特别是虚假报告问题的发生。